遂川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一、机构设置
目前,全局共有内设机构15个(其中消防大队为现役编制),派出所机构13个,其他机构3个(看守所、纪委、监察室),合计31个,负责协管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
15个机构单位中有正科级单位1个:交警大队;副科级单位22 个:泉江派出所、雩田派出所、草林派出所、左安派出所、巾石派出所、衙前派出所、大汾派出所、堆子前派出所、枚江派出所、禾源派出所、五斗江派出所、戴家埔派出所、高坪派出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督察大队、巡警大队、指挥中心。
股级机关科室8个:政工科、办公室、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法制科、户政科、监察室、拘留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各业务部门、派出所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内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察、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九)组织实施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一)规划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训练、教育、管理。
(十二)检查、监督各业务部门、派出所(分局)以及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
(十三)领导警卫系统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警卫工作。
(十四)领导县武警、消防部队的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