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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形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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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区长 黄宪昱

电 话:84612345

手 机:

E-mail:

标 签:长春,二道

网 站: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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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地理位置

 

      二道区地处长春市东部,东与永吉县万昌镇相连,南与净月旅游开发区接壤,西靠伊通河,北与宽城区、九台市东湖镇衔接。二道区是典型的城郊区。现辖5个街道、1个乡、3个镇共有48个社区、38个行政村,面积452.02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427.74平方公里,待开发面积较大。全区总人口37.5万,农村人口9.27万,农业人口6.94万。区内有各类企业2966户,驻区中省直企业27户市属企业77户,其它类型企业2862户。区内土质肥沃,自然资源丰富,有金、铁、煤、稀土、石材、矿泉水等多种资源,有耕地面积14375公顷、山林面积9360公顷,有2万公顷荒山和100公顷淡水养殖面积。 区内交通便利,哈大高速、102国道、长吉南线、长吉北线、长营、长哈、双九等公路均经过二道,是长春市向北延伸和向省内周边城市地区辐射的出入口。


区域经济


     2007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60亿元,同比增长20%;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0亿元,同比增长38.47%;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4.6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亿元,同比增长20%。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招商引资攻坚战”活动,分别在上海、北京、江苏等地成功举办了项目招商。全区新建、续建项目116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五千万元以上项目51个。全年预计引进内资16亿元,同比增长33.3%;实际利用外资2400万美元,同比增长20%。

  物流集中区完成了6条道路和十里堡区域1平方公里的热、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市场群”概念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规划、选址已经确定。东北亚国际采购中心A区正式营业、B区和石陶集散中心已开工建设。工业集中区完成了总长6.9公里的“三横两纵”道路建设及4.8平方公里的土地平整,省送变电、中小企业创业园、嘉路喜废油再提炼等35个千万元以上项目动工建设。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组建了管委会并启动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莲花山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设计,并与香港新濠国际投资集团合作,投资一亿美元,做大做强滑雪、娱乐等项目。中心商贸区的建东商厦、万盛商城、鸿石国际、太古广场等项目均开工建设,商业氛围日趋浓厚。

 

历史沿革


     嘉庆五年(1800年),清政府设长春厅(治所在今新立城)。厅下置四个乡,其中抚安乡(治所在现德惠县万金乡),位于伊通河以东,雾开河以西,今二道河子区隶属其头甲和二甲。

    宣统二年(1910年),抚安乡的头甲和二甲分别改为安定、安仁两乡,(治所分别在新立城和稗子沟),本区分属此二乡。
  宣统三年(1911年),安定、安道、安怀三乡合并为永清镇(治所在今长春东站),本区分属永清镇和安仁乡管辖。
    1913年,永清镇、德安镇、安仁乡合并为乡一区(治所在今九台卡伦镇),本区属此区。
    1929年,乡一区划分为区(治所仍设在今卡伦)和第二区(治所在今稗子沟),本区基本归属第二区,只有少部分村落在区。     1937年,日伪将双阳县,长春县部分区域划归“新京特别市”,全市划为12个区和6个郊区,本区有和顺区、东荣区以及北河东区和南河东区的部分辖地。
    1940年,撤销北河东区和南河东区,扩大和顺区和东荣区,本区在此二区之内。
    1942年,又恢复北河东区和南河东区,本区部分范围在其管辖之下。至此和顺区面积 10.32 平方公里,东荣区面积 8.52 平方公里。
    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解放长春,建立市民主政府,本区在和顺、东荣两个民主政府的管辖之下。
    1946年5月23日,国民党军队再度占领长春,本区分属和顺、东荣、北河东、南河东四区管辖,直至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

 

 

社会事业 


  突出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保持全市领先水平。53中学、85中学新教学楼竣工交付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推进,卫生大厦投入使用,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缓解。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动态管理,2006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56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救助农村困难群众2598人,帮助749名残疾人进行康复,城乡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获省级金牌15枚,全区被评为“全国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先进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实现由活动引导向项目推进的转变,培训25801人次,落实创业项目256个,扶持创业户264家,协调贷款2319万元,开发就业岗位9706个,安置失业人员8164人,转移劳动力1.4万人次,增加了群众收入,改善了群众生活。

  2007年中考高分段人数1098人,列全市城区之首。完成了英俊镇村小合并和105中学新教学楼的选址,为推行“一乡一校”奠定了基础,初步实现了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管理。

 

 

区委领导成员
 
 区委书记:王庭凯

主持区委全面工作。分管区委办公室。
 区委副书记:杨云超
 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宪昱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区委副书记:杜 福

协助书记处理区委日常工作,受书记委托处理重大事项。分管区委统战部、机关党工委、党校、区科协、工商联、保密局、档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民政、机关事务管理、老龄、残联等项工作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人武部。
 区委常委 副区长:吕 鑫

按区政府的工作分工分管各相关部门。联系区文明办、规划分局、交警大队、二道建行、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开发公司。
 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孙慧颖

协助书记分管全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并主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区委常委 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孙爱华

协助书记分管组织方面的工作,并主持区委组织部工作。
协助书记分管宣传文教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并主持区委宣传部工作。
分管老干部局(关工委)、文明办。
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生等项工作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区委常委:王 吉

协助书记分管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受书记委托处理重大事项。协管区委办公室(督查室)工作。负责农业水利林业工作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张耀国

主持全区人民武装工作。在区委不另作分工。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树学

协助书记分管政法方面的工作,并主持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分管综治办、610办公室。负责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等项工作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联系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区人大领导成员

 

 人大常委会主任:邵玉春

一、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人事代表办公室。
二、负责组织并主持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
三、负责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工作和协调副主任之间的工作。
四、组织、督促、检查国家法律、法令,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五、负责向常委会提出关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任免的建议。
六、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
七、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确定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及阶段工作重点,把握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向。
八、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经费的使用审批。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义

一、协助主任负责常委会的常务工作。
二、协助主任负责政法和教科文卫方面工作,分管法制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办公室。
三、负责向主任会议提出分管方面工作的计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精神,组织具体办事机构付诸实施。
四、负责常委会机关包保社区的工作并组织常委会相关办公室具体实施。
五、受主任委托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
六、组织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分管方面工作的决议、决定。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英龙

一、协助主任负责财政、经济和农村方面工作,分管财政经济办公室。
二、负责向主任会议提出分管方面工作的计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精神,组织具体办事机构付诸实施。
三、负责常委会机关包保农村的工作并组织常委会相关办公室具体实施。
四、受主任委托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
五、组织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分管方面工作的决议、决定。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树凤

一、协助主任负责行政工作,分管常委会办公室。
二、负责向主任会议提出分管方面工作的计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精神,组织具体办事机构付诸实施。
三、负责常委会机关建设工作并组织常委会相关办公室具体实施。
四、受主任委托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
五、组织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分管方面工作的决议、决定。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琦(不驻会)

一、协助主任负责教育和文化工作。
二、受主任委托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
三、根据常委会工作要求,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四、组织落实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方面的决议、决定。

 

 

区政府领导成员  
 

 区长 黄宪昱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
 
 常务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监察局、区残联。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政法委(综治办、610办公室)、区老干部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督查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副区长 吕 鑫

协助区长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分管:区建设局(绿化办、开发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爱卫办。
联系:区文明办、区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 
 副区长 李子新

协助区长负责经济工作。
分管:区发展与改革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企业经营总公司。
联系: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工商分局、区统计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二道供电分公司、二道供水公司、保险二道支公司。 
 副区长 鲁 月

协助区长负责文教卫生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红十字会。
联系:团区委、区妇联。 
 副区长  李永利

协助区长负责生态经济发展工作。
分管:区农业水利林业局、区旅游局、区规划办、区农发办、长春市莲花山农业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区国土分局、农发行及各信用社。

 

 区政协领导成员 

 

 主 席:曾昭伟

负责政协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 
 副主席:李 韧

按区委安排,在区委统战部主持工作,在政协不另做分工。 
 副主席:王 杨(不驻会)

分管文教卫生委工作。
 
 
区纪检委领导成员 
 

 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孙慧颖

协助书记分管全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并主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