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与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自主创新能力。 (二)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用” 、科技事业费、各类科技专项基金等,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和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市新产品试制、成果推广、科技攻关和“火炬” 、“星火”等科技开发计划;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组织、评审、报批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民营科技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制订有关政策措施,对技术合同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 (五)归口管理科技信息、科技咨询业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和开发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和制造业信息化示范项目,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并协调市高新区、大学科学园、科技创业园、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七)研究制定全市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八)牵头负责全市科技宣传、科学普及工作,并负责制定相应的计划,进行工作部署、督促栓查、政策引导工作。 (九)管理或协同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外事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和县区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一)管理漯河市地震办公室。 (十二)管理漯河市知识产权局。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