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一、协调指导全区人才流动工作,研究,拟定人才资源规划和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内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引进、招聘及服务工作;
三、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发布启事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政策规定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
五、负责做好区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六、负责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做好单位、个人人事代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的招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