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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总工会形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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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总工会

联系人:兴宁市总工会

电 话:0753-3332407

手 机:

E-mail:xnzgh@126.com

标 签:兴宁,工会

网 站:

地 址:兴宁市中山西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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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总工会简介
 
兴宁市总工会是兴宁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兴宁市委和梅州市总工会领导。目前兴宁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由30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常务委员10人。市总工会现有内设机构“一室三部”: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部、生产生活女工部、财务事业部;有直属产业工会2个:中国教育工会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有下属单位2个:兴宁市工人文化宫、兴宁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目前,兴宁市总工会属下工委会31个,基层工会总数702个(涵盖单位数1411个),工会会员达4.3万人。
兴宁市总工会前身为兴宁县总工会,1950年9月正式成立兴宁县总工会, 1994年改为兴宁市总工会。1950年兴宁市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兴宁市总工会届委员会,至今已召开十六届代表大会。
     
兴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组织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依法调处劳动关系。
(三)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四)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科技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退休职工管理、法律咨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收缴业务和本级行政费用支付和监督检查下属基层工会依法收解经费及工会的财产管理。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兴宁市中山西路10号
电    话:0753-3332407
传    真:0753-3332407
电子邮箱:xnzgh@126.com
 
兴宁市总工会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罗干忠
负责工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部工作。       
办公电话:3320786
 
党组成员、副主席、机关支部书记:曾春华
协助主席负责日常工作,分管组宣部、工人文化宫、职校、综治工作。    
办公电话:3337886
 
党组成员、副主席、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钟胜章
分管生产生活女工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审会、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
办公电话:3337886
 
党组成员、副主席、女工委主任:陈洁红
分管办公室、教育工会、女工委、计育、驻村工作。
办公电话:3323813
 
党组成员、财务部部长:陈 京
分管纪检工作。
办公电话:3330858
 
兴宁市总工会部门
 
办公室(电话:3332407)
调查研究工会工作情况;草拟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负责机关的人秘信息、信访、统计、保密、保卫、档案、接待;协调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组织宣传教育部(电话:3325813)
调查研究和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动态;指导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工会换届选举、审批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教育、考察、任免;开展“职工之家”建设;负责指导市工人文化宫、职校、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等工作。
 
财务事业部(电话:3330858)
管理工会经费的征缴业务和行政费用支付、指导;监督下属工会财务工作;编制年度经费的收支预决算和工会财产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财务日常工作。
 
生产生活女工部(电话:3335698)
参与职工劳保监督、生活福利保障、劳动争议仲裁、职工法律咨询、退管工作;参与对经济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指导职工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模评选管理、职工技协;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参与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权益、妇幼保健、婚姻家庭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兴宁市委员会(电话:3325939)
面向教育系统职工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教育工会的自身建设;完成市总工会和上级教育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宁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电话:3335698)
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系统职工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自身建设,完成市总工会和上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