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页详情
地方微信大号联盟
当前位置:首页 > 旺苍在线 > 旺苍黄页
旺苍县物价局形象图

纠错加入

旺苍县物价局

联系人:县物价局

电 话:0839-4202613

手 机:

E-mail:4202613@163.com

标 签:旺苍,物价局

网 站: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9号

扫码访问旺苍县物价局黄页手机版
保存到手机通讯录
黄页详情

旺苍县物价局

旺苍县物价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83年12月,机构级别为正科级,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保留牌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领导、指导下,负责全县价格、收费的调控、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内设办公室、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价格举报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等5个职能股室。旺苍县物价检查所是机构单列的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机构,成立于1984年11月,由县物价局领导管理。现杜光勇任局长,苗飞任党组书记,陈怀勇任副局长。全局在职人员21人,其中女6人。大学毕业文化9人,大专文化10人,高中、中专文化3人。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3人,道路交通物损估价师1人。全局共有党员22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8人。

目录

1机构简介

2机构职能

3领导班子

4内设机构


1机构简介


[1]
近年来,旺苍县物价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稳定物价,振兴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转变职能由定调价为主转向“定规则,当裁判”,由过去管价格为主转向管价格行为为主,深化价格改革,着力清费、治乱、减负,制止“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强化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推进价格服务,积极应对加入WTO,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两个根本性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的恢复性增长。旺苍县物价局一班人一贯团结拼搏、锐意改革,勤政务实、依法治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其显著的工作业绩深受群众好评,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一致肯定。先后获得省“规范化县级物价局”、“物价综合工作先进集体”、“依法治价先进单位”、“价格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全省价格认证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物价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县“四好领导班子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帮扶基层工作先进集体”、“企业减负工作先进集体”等,2008年因抗震救灾工作成绩显著,受县委表彰为“红旗党支部”,受市物价局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2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编制全县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价格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和经济活动;参与协调生产与流通中出现的重大价格问题。
三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按照批准的价格(收费)管理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全县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六指导全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七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分析工作。
八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值鉴证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和管理全县价格中介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管理、指导价格认证、价格事务、拍卖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领导班子

党组副书记、局长 杜光勇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和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怀勇
分管普法、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和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价格举报工作,联系“挂、包、帮”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涛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群团、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和价格管理工作

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人事、行政监督、政务督办、综治、精神文明、信访、接待、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政务和行政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价格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政策;负责编制价格改革、价格调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预报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负责价格指数和价格统计工作;起草规范性价格文件;负责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负责制定主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中药材及中成药、原水及城乡供水价格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负责制定重要工业品、能源产品及交通运输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调整审批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督有关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三)收费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法规;制定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与部分经营性收费、房地产价格和旅游价格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收费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指导已放开的经营性收费和旅游价格。
(四)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和办理有关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
(五)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纠纷物及无主物等物品的价格进行鉴证;接受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公民等各种市场主体的委托,负责对其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定;接受委托,负责对银行贷款抵押质押物、应税物及抵税物、保险财产等生产、流通领域的资产进行估价;负责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和价格预测;负责为调定价提供论证咨询服务;根据要求,负责价格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
旺苍县物价检查所
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价格和收费的明码标价;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