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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公安局形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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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公安局

联系人:县公安局

电 话:0839-4202981

手 机:

E-mail:4202981@163.com

标 签:旺苍,县公安局

网 站: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凤凰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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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旺苍公安机关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促进、提升公安工作,认真履行公安机关三大社会政治任务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地成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和崇高敬意。

目录

1历史

2荣誉

3机构

4领导


1历史

1950年1月14日,旺苍县人民政府成立第二天,旺苍县公安局正式成立。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公安机关有力地保护了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落实,惩治了不法奸商,打击了投机倒把活动,稳定了市场,安定了人心,保证了集贸市场的正常经营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受到强烈冲击,人民民主专政被法西斯般的“群众专政”所取代,整个公安及政法工作陷入瘫痪。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公安政法工作开始恢复正常。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公安工作地重点也随之转移到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上来。
1980年起,公安政法部门开始全面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树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国家和公安机关依法执法、依法行政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公安机关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正规化的发展道路。

2荣誉

近年来,旺苍县公安局先后被省厅命名表彰为“全省‘三基’工程县级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优秀单位”、“县级国保情报站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大会战先进集体”;被市局命名表彰为“大会战”先进单位、“全市信息应用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执法质量示范单位”,连年综合目标考评名列全市;白水镇“12341”农村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连年被旺苍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多种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四好”领导班子。全县公安机关荣立集体三等功11个、集体二等功3个,个人一等功2人二等功17人、三等功68人。

3机构

旺苍县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2个下属机构(旺苍县看守所、旺苍县拘留所),21个派出机构.
另外,我县设森林警察分局受县林业局行政领导,公安局指导业务;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公安局协管。
指挥中心:接受报警求助服务,指挥调度、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政工监督室:党建,队伍管理,警务督察,对外宣传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民警后勤勤务、装备及各种警务活动的保障工作。
法制室:负责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工作。 
国保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防邪、处邪工作。
治安大队: 负责治安防范、管理、服务等工作。
经侦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的侦查、打击工作。
网安大队: 负责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禁毒大队: 负责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等工作。
刑侦大队: 负责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侦查、打击工作。
看守所、拘留所: 负责对在押服刑人员、拘留人员监管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交警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分局:负责森林治安管护和森林案件查处工作。
巡特警大队: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先期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等。
各派出所:负责辖区防范、管理、打击、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