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临淄区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为总要求,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构筑“理念立院、文化建院、管理治院、素质兴院、科技强院”的系统工程,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现代型”法院,取得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建设的新成绩,迈上了规范化管理的新台阶,树立了文明司法的新形象,开创了司法为民的新局面,为全区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曾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被省委讲师团命名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教基地,被省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三处人民法庭全部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五化法庭”,辛店人民法庭还被省法院评为“争创五化法庭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