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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电 话:0370-51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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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永城新闻科,市委宣传部,永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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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市属各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闻宣传战线“三对照三检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有关精神,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近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查报刊发行市场。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彻底清查我市书报刊发行市场、报刊出版单位发行机构、邮政系统报刊发行企业等报刊发行机构。对批发、邮发、夹带、销售、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立即纠正,全数收缴,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坚决取缔非法记者站。对未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在我市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名义搞负面监督,从事有偿新闻等活动;以非法报刊名义、冒充记者身份、伪造记者证件进行采访的,或以各类媒体名义招摇撞骗、聚敛钱财、摊派征订、敲诈勒索的假记者或违法采访活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三、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进行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切断虚假新闻的传播途径,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对媒体和个人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规定对媒体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四假”行为。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5185005 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5115091 永城市文广旅局出版科:5110358 永城市文广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5512318 如需确认记者身份可直接登录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进行查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