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研究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指导推动全县群众工作开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及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提高信访事项办结率。承办上级机关、本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多措并举,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对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进行预警、监督,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坚定不移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4、指导基层党政机构做好群众工作,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事发地、解决在基层。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全县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5、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认真处理和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推动“事要解决”限度增加社会和谐。
6、落实信访事项终结、听证评议制度,着力推动疑难、复杂、特别是缠防、闹访信访事项的解决,确保息诉罢访。
7、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帮扶救助特困信访群众。
8、抓好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9、定期分析群众(信访)工作形势,及时通报(上报)有关情况。对全县群众(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对信访问题多且处置不力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并督促落实。
10、社会舆情预报,受理、转送、交办群众网上诉求。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