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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当心!这样帮助他人涉嫌违法犯罪

鄱阳家乡通 2022/8/10 11:29:34

当前,涉及“两卡”违法犯罪高发,鄱阳县公安局紧跟形势发展,积极响应,依法治理“两卡”源头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8月8日,鄱阳县公安局石门街派出所再次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金额9万余元。

8月8日,鄱阳县公安局石门街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辖区南门村黄某涉嫌帮助诈骗份子的“洗钱”。得知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今年6月25日至27日期间,黄某因在外寻找工作未果,在明知是帮助他人转移赃款的前提下,先后两次通过自己提供的银行卡给他人过账,用以转移高达数万元的诈骗赃款,并从中非法获利3200元。

经审讯,黄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特别提醒:

莫贪一时之利

成为违法犯罪份子的“工具人”!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两卡”中的高频词

在电信网络诈骗涉及到的犯罪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高频词。

那么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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