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临潼 2022/8/17 14:28:17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废除 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 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2)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4)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
(5)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需求而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必须要严禁越权文、严控发文数量。为防止文件制发的随意性,出台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握好“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 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6个环节。为了确保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还需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备案监督、加强督查考核等。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