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其他涉及全县中心工作事项的推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对全县党务、政务、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执行力建设方面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部署、交办事项、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上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五)研究制定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目标管理、社会评价、绩效评估等综合考评工作的年度计划、考评办法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对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综合考评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各类工作检查、评比和考核等事项;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县督查考核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