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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审计局

联系人:萧县审计局

电 话:0557-5035820

手 机:

E-mail:

标 签:萧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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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审计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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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6.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项目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七)办理经济大要案件移送和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九)根据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有关规定,负责审计信息上报、披露、审计新闻发布,为领导机关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十)承担局机关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审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局机关文电处理、档案、保密、财务等事务;负责办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资福利;负责办理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审计站负责人;组织和指导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审计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社会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工作;负责特邀审计员和行风监督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科研工作。   
(二)综合法规股(审计信息化指导股) 
     承担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工作;承担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的草拟、修改和报批;承担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受理审计复议、行政诉讼和办理有关法律事项;负责办理纪检、司法部门查处大要案件的联络和移送工作;负责审计统计与信息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县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审计业务法规、图书资料的整理、收集和管理工作;承担计算机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职责,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技术应用与推广、软件的开发利用及网络建设。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国库集中收付情况、县地税局及其直属分局税收征管情况、县国库办理县级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根据授权,负责对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的审计;负责对我县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经济贸易审计股
     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企业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机构、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审计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农村乡镇资金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三、 人员编制 
     县审计局编制共计47名,领导职数为6名。